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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在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获得诸多奖项

我所律师在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获得诸多奖项

  • 分类: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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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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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2008年元月21日,在市律协举办的南京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我所荣获了“律师风采”事务所团体奖;不仅如此,在律协举办的“第三届南京律师论坛”活动中,我所共提交了三十一篇论文,占本届论坛提交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荣获论坛颁发的组织奖。其中我所刘洪主任撰写的《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初探》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王蕴刚律师撰写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关于共有的规定之比较》获得“优秀论文二等

我所律师在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获得诸多奖项

【概要描述】2008年元月21日,在市律协举办的南京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我所荣获了“律师风采”事务所团体奖;不仅如此,在律协举办的“第三届南京律师论坛”活动中,我所共提交了三十一篇论文,占本届论坛提交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荣获论坛颁发的组织奖。其中我所刘洪主任撰写的《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初探》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王蕴刚律师撰写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关于共有的规定之比较》获得“优秀论文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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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元月21日,在市律协举办的南京市律协五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我所荣获了“律师风采”事务所团体奖;不仅如此,在律协举办的 “第三届南京律师论坛”活动中,我所共提交了三十一篇论文,占本届论坛提交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荣获论坛颁发的组织奖。其中我所刘洪主任撰写的《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初探》获得“优秀论文一等奖”;王蕴刚律师撰写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与物权法关于共有的规定之比较》获得“优秀论文二等奖”; 王卫东律师撰写的《浅析应收账款质押中的几个问题》、朱强律师撰写的《浅谈债权人代为权》、戴珏律师撰写的《私有财产负有责任――现代私有财产权宪法保障制度的应有之意》、袁胜寒律师撰写的《浅析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的司法鉴定》、分别荣获了“优秀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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