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 分类:大事记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2-27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日前,我所收到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命名表彰决定(“苏司办(2014)3号”)和奖牌:我所被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荣誉!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我所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
【概要描述】日前,我所收到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命名表彰决定(“苏司办(2014)3号”)和奖牌:我所被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荣誉!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 分类:大事记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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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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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收到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协会联合命名表彰决定(“苏司办(2014)3号”)和奖牌:我所被授予“2010-2012年度江苏省律师行业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的荣誉!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本次命名表彰,南京市共有5家律师事务所获此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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