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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联系实际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

本所联系实际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

  • 分类:大事记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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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针对近期新闻媒体对个别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负面报道,2010年10月16日下午,本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所律师及行政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为了让此次会议取得实效,该所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是组织全所人员观看媒体有关律师违规执业的报道;二是对律师行业中存在的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了排查,选取发生在律师身边的典型事例做了连贯剖析;三是组织全所人员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起因、危害、及防范措施等展开充分的讨论。举一反三,

本所联系实际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

【概要描述】针对近期新闻媒体对个别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负面报道,2010年10月16日下午,本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所律师及行政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为了让此次会议取得实效,该所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是组织全所人员观看媒体有关律师违规执业的报道;二是对律师行业中存在的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了排查,选取发生在律师身边的典型事例做了连贯剖析;三是组织全所人员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起因、危害、及防范措施等展开充分的讨论。举一反三,

  • 分类: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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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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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新闻媒体对个别律师违规执业行为的负面报道,2010年10月16日下午,本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所律师及行政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为了让此次会议取得实效,该所做了充分的准备,一是组织全所人员观看媒体有关律师违规执业的报道;二是对律师行业中存在的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了排查,选取发生在律师身边的典型事例做了连贯剖析;三是组织全所人员对违规执业行为的起因、危害、及防范措施等展开充分的讨论。举一反三,深化警示教育的内涵。最后,刘洪主任结合行业发展和本所实际,就端正执业观念,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作了主题发言。

  首先,刘洪主任指出:规范执业是诚信之本,事关律师事务所乃至整个律师行业的声誉、形象和兴衰,也是践行做中国特色法律工作者使命的最直接的体现。近年来,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多次向市人大、市政府呼吁关注律师执业环境和发展环境,在市人大的支持下,我市《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条例》正在酝酿出台;7.28事件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于律师在社会事件中起到的积极作用予以高度的肯定和评价,律师业的发展日益为社会各界所重视和关注。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每名律师更应懂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做到“三个负责”:即对自己、对律所、对整个律师行业负责。

  其次,刘洪主任强调,律师应当讲政治,顾大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讲诚信、扬正气,自觉抵御拜金主义、功利意识的侵袭。全所律师要树立正确执业理念,珍惜律师行业信誉,敬业自尊,自警自律,增强依法执业、诚信尽责意识,推动本所创先争优活动,以诚信服务树形象,创新提优促发展。

  第三,全所律师要做到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两促进”。不仅要通过业务知识来提高律师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还要加强对政治知识的学习,了解时事,增强律师的社会意识和政治敏锐度。掌握业务知识是为了为当事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学习政治知识是为了配合党和政府的工作,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四,律师要学会和掌握处理问题的能力,化解矛盾。律师主要是通过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开展工作,律师面对复杂社会矛盾,出现问题是无法避免。但是无法避免不意味着无法解决,全所律师应当加强学习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技能技巧,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办案质量是律师的生命线,事关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形象和效益,也是律师诚信执业的最直接的体现。律所要继续加大对受案、办案、结案三大环节的监控力度,确保律所的案件的质量。

  刘洪主任要求全所党员律师要带头增强诚信服务意识,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进一步明确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服务,推动全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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