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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主任主持召开本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

刘洪主任主持召开本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

  • 分类: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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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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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在2011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拓展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本所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在大会议室召开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刘洪主任主持,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同时邀请了部分顾问单位出席。  会议首先结合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

刘洪主任主持召开本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

【概要描述】在2011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拓展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本所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在大会议室召开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刘洪主任主持,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同时邀请了部分顾问单位出席。  会议首先结合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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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1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拓展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本所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在大会议室召开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会议由刘洪主任主持,本所部分律师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同时邀请了部分顾问单位出席。

  会议首先结合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担保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就企业法律风险的界定和管理、合同风险管理、企业劳务用工规范与法律风险、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与法律风险、企业担保的法律风险等分专题进行了研讨。

  根据会议安排,刘洪主任做了案例分析报告,刘洪主任以其2009年的顾问单位--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案例分析的标本,该公司2009年前,没有合同风险控制及劳动用工风险控制制度,多次被供应商和劳动者提起诉讼或仲裁,法院或劳动仲裁委都认定公司承担责任。2009年6月份,刘洪主任协助该公司在建立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后,至今仅发生了一起诉讼,而且该诉讼经律师代理获得圆满成功。刘洪主任以此公司为例,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如何了解企业业务流程、如何发现企业法律风险、如何协助企业构建风险防范制度、如何执行风险防范制度以及风险防范制度的经济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同时刘洪主任还回答了顾问单位代表就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一些问题。

  与会律师接着与顾问单位代表之间就如何协助企业建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加强2011年的合作等事宜进行了交流。顾问单位代表表示,参与本次研讨会后,对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有了新的认识,以前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并未意识到会有如此之多的法律风险,现在看来,企业经营要想更上一层楼,良好的风险防范制度是其重要的基础。

  最后,刘洪主任进行了总结发言,刘洪主任指出:

  一、从经济学上来讲,律师的工作虽然不能为顾问单位直接创造额外的经济价值,但是律师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减少各种不必要的损失,保护企业的经营成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律师不应是被动的等待,而是应当主动的深入企业内部,去了解、熟悉企业,并在了解、熟悉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可能遭遇的各种法律风险,采取一些措施,最终帮助企业化解风险。

  三、企业也不应该在风险已经转化为现实损失或者需要诉讼时才想到聘请律师,这会使律师错过了最佳的介入时机,也给企业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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