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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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律师应邀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授课

分类:
大事记
2019/05/06 16:00
【摘要】: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刘洪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本学期为该院研究生讲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近年来,随着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纳入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和法律硕士必修课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南师大法学院领导对该门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非常重视,通过听取学生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决定聘请执业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刘洪律师主讲该门课程。刘洪律师从业30多年,对法律职业伦理有深入的研究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刘洪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本学期为该院研究生讲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

近年来,随着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纳入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和法律硕士必修课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南师大法学院领导对该门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非常重视,通过听取学生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决定聘请执业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刘洪律师主讲该门课程。

刘洪律师从业30多年,对法律职业伦理有深入的研究和思考。由于该门课程没有统编教材,刘洪律师组建课题组,从提纲拟制、案例检索到内容筛选、课件制作,都几易其稿。在备课过程中,得到了南京市司法局领导的精心指导,吸纳了南京市律师协会领导及惩戒委员会有关专家的意见,虚心听取了部分检察官、法官对授课提纲的建议,最终形成了12讲、36个课时的教案。

在该课程的第一讲中,刘洪律师与在座的研究生分享了自己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切身感悟,通过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概念,勉励同学们牢记使命,积极投身法律实践,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学们对刘洪律师的精彩授课反应热烈,积极交流互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悉,刘洪律师将连续12周于每周四晚上为法学院的学生们讲授该门课程。

从2018年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聘请刘洪律师为客座教授,以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和提升律师理论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与律师执业能力提升机制的创新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事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