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复工安排通知
分类:
大事记
2020/02/21 17:51
【摘要】: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根据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响应政府部门因地因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在本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的不断努力下,目前本所已经完全具备了复工条件,复工申请已经在街道办事处备案。结合实际情况,本所决定于2020年2月24日起正式复工。
复工后,本所每天安排值班律师、行政人员到岗,接待客户的上门咨询,敬请所有来访人员配合办公场所及物业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已办理委托关系的客户,请提前与经办律师预约,以便及时接待。
衷心感谢各位委托人、各业务相关单位、各位朋友对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关心、支持和信赖,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共克时艰!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新征程,新举措,新作为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