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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本所创始合伙人刘洪主任本学期继续为该院研究生讲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
作为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和法律硕士必修课,南师大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聘请刘洪主任讲授《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在没有统编教材和现成教案可参考的情况下,刘洪主任专门成立课题组,充分调研论证,认真筹划准备,历时近一年打造出12讲、36个课时的精品课程,受到法学院师生的一致好评。2020年初以来,刘主任带领课题组坚持精益求精,发扬工匠精神,对原有课程作了进一步打磨完善,并结合社会热点纳入新的案例和最新研究成果,以及一些新的思考感悟。
本课程第一讲,刘主任与在座的研究生分享了自己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对法律职业伦理的切身感悟,通过大量的案例,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概念,勉励同学们牢记使命,积极投身法律实践,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课中,刘洪主任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地互动交流,大家对课程内容、形式和效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从2018年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研究生工作站,聘请刘洪主任为客座教授,以培养高层次法治人才和提升律师理论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与律师执业能力提升机制的创新,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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