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全国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本所党建工作结出累累硕果。本所党支部被中共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表彰为“南京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本所高级合伙人李艳丽律师被中共江苏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刘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建于2001年,是南京市首批组建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之一。组建以来,刘洪所党支始终坚持政治建所,把政治建设作为律所党建工作的核心,坚持支部打硬仗、党员做先锋,勇挑重担,积极为机关、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主动参与化解矛盾争端,为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李艳丽律师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政治信念坚定,专业技能突出,作风纪律严谨,全面素质过硬。从业10余年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案件。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数次深入基层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社会矛盾,真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得到上级司法机关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表彰既是对本所党建工作以及李艳丽律师本人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和责任,我们将以建党100周年、本所党支部组建20周年为契机,坚定信念,凝神聚力,真抓实干,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树立为民办实事的新标杆,以实际行动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李艳丽律师认为,获得省级党组织通报表彰,既是无尚的光荣,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既是对本人的认可,更是对刘洪所的肯定。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今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挥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以良好形象和过硬作风展现党员律师好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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