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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列入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年正式开设本课程,专门聘请刘洪主任为法学院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每年为该院研究生专题讲授“法律职业伦理”系列课程。10月18日,2022年度“法律职业伦理”课再次开讲。
讲座开始前,南师大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隆重介绍了刘洪主任,并对多年来刘主任为该课程教学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对往年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讲授的是本课程第一讲“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概念”。刘主任首先从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劳荣枝案切入,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引发了大家对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的思考。然后结合实践,深入讲授了伦理与道德、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的关系等内容。讲课中,刘主任结合自己执业30多年来的切身感悟,通过大量的案例,生动形象地阐述了法律职业伦理的相关基本理论,为“法律职业伦理”后续课程的教学打下了良好基础。
“法律职业伦理”课共12讲、36课时,相关教案由刘主任亲率团队一手研究打造。此次授课受疫情影响,主要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共300余名学生参加授课,大家对课程内容、形式和效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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