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主任应邀为南京市第三中学做法律专题讲座
分类:
大事记
2012/12/13 15:34
【摘要】:
2010年8月29日上午,应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邀请,刘洪主任在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学术报告厅就如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作了专题讲座。南京市第三初级中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等130余人到会听取讲座。
在近2个半小时的讲座过程中,刘洪主任特别就《侵权责任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校园侵权责任规定的异同做了比较,并就《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如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从法律角度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刘洪主任结合自身律师执业经验,以《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大量的案例进行了针对性分析。期间,与会者反应热烈并就有关问题与刘洪主任进行多次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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